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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律师咨询:哪些对象不受《著作权法》保护?

在著作权保护体系中,并非所有智力成果都能获得《著作权法》的保护。以下对象通常不受《著作权法》保护:思想内容:思想本身不受《著作权法》保护,仅保护对思想的表达形式。操作方法与技术方案:如操作方法、技术方案等实用性内容,不属于《著作权法》的保护范畴。客观事实与公有领域元素:客观事实、历史事件、公有领域内的元素等,同样不受《著作权法》保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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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于:上海律师网https://www.shanghailushi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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