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消费市场中,有些人会购买一些所谓的“佛牌”,希望能借此“转运”。然而,当购买后发现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时,能否诉求退款呢?
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,应当遵循自愿原则,但不得违反法律,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原则。蒋某、黄某进行的民事活动虽然是在双方自愿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,但双方行为是否有效,还需根据法律规定对其合意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。
关于“佛牌”等工艺品的买卖行为,黄某宣传其种类、来源、功效,如“转运”“招财”“事业提升”等,传递的是不切实际、崇拜虚无的封建迷信思想,这违背了公序良俗。同时,出卖的所谓“佛牌”等工艺品价格畸高,明显背离商品原有价值,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。因此,双方就此达成的买卖合同无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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