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光临
上海法律咨询服务网站

上海律师咨询:挂名股东如何自证清白?

在股权纠纷中,挂名股东常面临”名义股东”与”实际控制人”的认定争议。司法实践中,以下证据可形成完整证明链:核心证据1:工商内档材料,调取公司章程、股东名册及变更登记记录,重点标注”代持声明””股权归属说明”等备注栏信息。核心证据2:书面代持协议,优先提供经公证的《股权代持协议》,若无书面协议,需收集微信聊天记录、邮件等佐证双方代持合意。核心证据3:无经营参与证据股东会/董事会决议无本人签字;公司印章由他人保管的《印章使用登记表》;银行U盾、财务系统账号非本人持有的证明。核心证据4:未获利证明,提交个税申报记录、银行流水,证明未收取分红、股权转让款或薪酬,核心证据5:社保与劳动合同,若未在公司任职,需提供其他单位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,强化”非员工身份”。

如果您也有这样的困惑,可搜索上海律师网,咨询上海律师红姐

文章来源于:上海律师网https://www.shanghailushi.com/
遇到法律难题?上海法律咨询 找律师红姐:17317213012

赞(0) 打赏
未经允许不得转载:上海律师 » 上海律师咨询:挂名股东如何自证清白?
分享到

遇到法律难题?找律师红姐

无论您正面临何种法律困境,律师红姐团队都愿意成为您坚实的后盾,以最专业的态度,力求为客户争取最大的权益,为您排忧解难,守护您的合法权益。如果您有任何法律方面的疑问或需要法律援助,欢迎随时联系我们!

律师说法联系律师

觉得有用就打赏红姐

非常感谢您的慷慨与支持,您的每一次打赏,都是对红姐团队专业付出的认可,也是对红姐团队继续为大家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鼓励!

微信扫一扫

支付宝扫一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