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只是挂名法人代表,公司年年赚钱却一分钱没分,我能起诉朋友要求分红吗?”—股权纠纷律师红姐用真实判决给你答案
一、把结论先说在前面
你是“法人代表”≠你是“股东”。分红权只给股东,不给法人。若工商登记里你没有股权,就算公司年入千万,也分不到一分钱。
想分钱,必须先证明自己是股东。没有股东名册、出资证明、代持协议的,99%的法院会直接驳回。
即便真是隐名股东,起诉也分“两步走”:先打“股东资格确认”官司,再打“公司盈余分配”官司,时间成本1年起。
诉讼期间,你挂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可能被公司反诉“损害公司利益”,一旦法院认定你有违规签章、抽逃出资等行为,反而要赔偿公司损失。
二、真实案例回放:挂名法人要求分红被驳回
案例来源: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(2023)*****民初****号
简要案情:小王应好友李某请求,担任A餐饮公司法定代表人,持股0%,公章、财务章全由李某保管,公司3年净利润累计800余万元,小王未获任何分红,遂起诉要求“按法定代表人身份分红30%”。
法院认为:小王并非公司股东,不享有《公司法》规定的盈余分配请求权,判决驳回全部诉讼请求,并由小王承担5.8万元诉讼费。 判决后,李某以小王擅自挂失公章为由,另行起诉要求其赔偿经营损失30万元,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。
三、法律拆解:为什么“法人≠股东”
身份区别
法定代表人:对外代表公司签字,对内只是“高级打工仔”,法律上不享有资产收益权。
股东:按出资比例享有分红、表决、剩余财产分配等权利。
分红前提:《公司法》规定: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;公司新增资本时,股东有权优先认缴。没有股权,就没有分红资格。
举证清单
法院只认以下证据:
① 工商内档记载的股东名册;
② 银行流水、验资报告、出资证明书;
③ 书面代持协议+实际出资凭证;
④ 连续180日以上持股的证明材料(股份有限公司还需1%以上持股比例)。
四、如果真的是“隐名股东”,该怎么打官司?
第一步:确认股东资格
案由:股东资格确认纠纷
管辖:公司住所地法院
关键证据:代持协议、转账备注“投资款”、公司历年分红记录、其他股东证人证言。
风险提示:代持协议若被认定为“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”(如规避限购、行贿等),法院可直接认定无效。
第二步:强制盈余分配
案由:公司盈余分配纠纷
起诉条件(缺一不可):
公司已作出合法有效的股东会分红决议;
公司拒绝或拖延执行;
股东身份已得到生效判决确认。
上海司法实践:2023年上海二中院统计显示,隐名股东在“两步走”案件中胜率仅38%,平均审理周期14.6个月。
五、挂名法人常见的“背锅”场景
公司欠债,债权人把法人一并告上法庭
《九民纪要》规定:若法人同时是股东且未实缴出资,债权人有权要求“加速到期”。若你只是0%持股,一般不会被追加为被执行人,但仍会被限制高消费。
税务异常,法人被列入黑名单
公司走逃失联,税务局可直接将法人列入D级纳税人,影响个人征信、贷款、出境。
公章失控,法人被控“职务侵权”
如案例中小王擅自挂失公章,被公司反诉赔偿。法院会审查“是否超越法定代表人职权”,一旦认定存在过错,个人需承担赔偿责任。
六、律师红姐的“四步止损”方案
第一步:立即自查工商档案
登录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,下载公司章程、股东名册,确认自己是否登记为股东。
第二步:书面催告公司
以EMS方式向公司、实际控制人同时发函,要求30日内:
① 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;
② 明确是否同意分红及比例;
③ 如拒绝,请书面说明理由。
该函件可作为后续诉讼的关键证据。
第三步:证据固定
如有投资,到银行打印当年出资流水,备注务必显示“投资款”;
录音或微信聊天记录中让对方承认你是“实际出资人”;
找两位以上无利害关系股东出具证人证言。
第四步:诉讼策略
先打“股东资格确认”,胜诉后再打“盈余分配”;
同步提起“公司决议撤销”或“知情权”诉讼,迫使公司交出财务账簿;
若担心反诉,可提前申请“行为保全”,禁止公司恶意变更法人或转移资产。
七、常见疑问:
1:让朋友补签一份《股权代持协议》来得及吗?
A:可以补签,但需同步转账一笔与协议金额一致的“投资款”并备注用途,否则法院仍可能认定“名为投资,实为借贷”。
2:0元转让股权给我,再起诉分红可行吗?
A:0元转让=赠与,需缴纳20%个人所得税;且转让后公司若无可分配利润,依旧分不到钱。
3:起诉期间我能申请辞去法定代表人吗?
A:可以。根据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》规定,公司拒不办理变更的,你可向法院提起“涤除法定代表人登记”诉讼,上海已有判例支持(2024*****民初****号)。
八、写在最后
挂名法人、隐名股东,看似“兄弟义气”,实则风险极高。公司盈利时你是局外人,公司暴雷时你却可能是第一责任人。
上海律师红姐团队专注股权纠纷,办理“隐名股东确权+强制盈余分配”案件累计标的超3亿元,擅长通过“组合拳”诉讼策略(股东资格确认+知情权+盈余分配+行为保全),最大限度保障实际出资人权益,同时帮助挂名法人安全“下车”。
如果你也深陷“挂名不分红、背锅担责任”的困局,记住:越早固定证据,越主动控制节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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