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日常生活中,下雨天回家途中摔伤骨折的情况时有发生,那么这种情况是否算工伤呢?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明确规定,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“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”或城市轨道交通、客运轮渡、火车事故伤害的,才可以认定为工伤。
而自己摔伤的情况,由于不涉及交通事故,并且在通常情况下需要自行承担责任,因此并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。了解这些工伤认定的规则,有助于职工在遭遇意外时,明确自己的权益和保障途径,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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