劳动关系的确立应当满足以下条件: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,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,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管理、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工作,劳动者提供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。结合在案证据,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,理由如下:一、双方之间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;二、关于人身从属性。三、关于经济从属性。员工的工资由基本报酬元加奖金、补贴组成,其劳动报酬每月定期发放,劳动报酬的发放具有持续稳定的特点,可认定双方的劳动用工关系具有相当的经济从属性。应受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,双方的合法权益应受法律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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