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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后廉租房还能住吗?借给配偶的钱过时效还能要回吗? 上海律师红姐剖析真实困局​​

#借贷纠纷咨询#婚姻继承咨询

作为一名专注婚姻家事领域的上海律师,我(律师红姐)每天都会接触到各种情感与法律交织的复杂案件。2023年2月6日,团队接待的一位中年女士的咨询,就集中暴露了离婚纠纷中两大高频痛点——​​廉租房居住权归属​​和​​婚前债务时效争议​​。今天结合这个真实案例,带大家看清法律如何破解现实困局。

​​一、案件聚焦:当离婚遇上廉租房与过期借条​​
当事人张女士(化名)在女儿陪同下走进“律师红姐”团队办公室时,满脸焦虑。她的诉求很明确:

要求丈夫归还婚前出具的​​20万元借条​​(借款用于婚后共同生活);
保障其继续居住​​上海廉租房​​的权利(丈夫现强行换锁拒其入内);
应对丈夫突然提出的离婚诉讼。
“律师红姐团队”在梳理证据时却发现两大法律硬伤:

​​痛点1:借条已过诉讼时效​​
借条签署于​​2017年3月​​,约定2年后还款(2019年3月到期)
依据《民法典》第188条,普通债务诉讼时效为​​3年​​(2019.3-2022.3)
至2023年2月咨询时已超1年,且张女士无法证明期间曾催款(无法触发时效中断)
​​法律警示​​:婚前个人债务若用于婚后共同生活,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(《民法典》第1064条),但​​时效届满将丧失胜诉权​​——这正是张女士面临的核心风险。
​​痛点2:廉租房居住权归属不明​​
上海廉租房产权属政府,承租人仅享有居住权
根据《《上海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实施细则》规定,​​申请人资格审核严格​​,变更需经住房保障中心审批
关键问题:
租赁合同登记在谁名下?
是否属“共同居住人”范畴?
离婚是否符合强制迁出条件?
​​必须赴住房保障中心调取原始档案​​才能确权
​​二、律师红姐团队的专业破局思路​​
面对证据不足的困境,“律师红姐”团队给出三重法律分析:

​​1. 债务追讨:最后一搏的救济路径​​
虽然诉讼时效届满,但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5条留有余地:债务人自愿履行仍有效​​。我们建议:

收集微信/录音等证据证明对方近年承认债务
发《律师催款函》试探对方反应
若获书面还款承诺,可重启法律程序
​​2. 廉住房确权:三步锁定核心证据​​
根据团队处理30+起廉租房分割经验,必须:
① ​​调取住房保障局备案资料​​(承租人信息、共同居住人登记)
② 收集水电煤缴纳记录等​​实际居住证明​​
③ 核查离婚是否触发强制退出条件​​

律师红姐团队的信条​​:

“真正的专业不是鼓动诉讼,而是帮客户看清:​​何时该全力出击,何时该及时止损​​”

​​三、给困境中当事人的3点救命建议​​
​​债务时效:救命倒计时365天​​
还款到期日前6个月起定期书面催款(EMS留存单号)
务必在时效届满前立案(法院系统登记即中断时效)
​​廉租房自保:立即行动清单​​
前往住房保障中心调档 → 复印租赁合同 → 打印共同居住人登记 → 收集近6个月居住证明(快递单/居委会证明) → 向社区民警报备家暴风险
​​
​​结语​​
张女士的困局绝非个例。“律师红姐”见证太多因证据意识不足导致的权益丧失。​​法律从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​​——无论债务追讨还是居住权保卫,及时寻求专业律师介入,才能避免“证据灭失→权利消亡”的悲剧重演。

温馨提示:
若您正面临类似困扰,可联系律师红组:173 172 13012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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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名称:《离婚后廉租房还能住吗?借给配偶的钱过时效还能要回吗?》
文章来源上海律师网https://www.shanghailushi.com/1720.html
版权声明:本文系上海律师红姐团队原创成果,仅供个人学习交流之用。请于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;未经书面授权,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使用。违者须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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