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老板,我妈突然住院了,急需人照顾,想请几天假陪护。”“现在项目正忙,没人能替你,请假就按事假算,不仅没工资,还影响全勤奖。”这样的对话,近期在上海某互联网公司职员小李身上真实发生。看着病床上虚弱的母亲,再想到老板强硬的态度,小李陷入两难:一边是亲情难违,一边是生计顾虑。无奈之下,他联系到上海知名维权律师红姐,咨询老板的做法是否合法,请假期间工资到底会不会被扣。
其实,小李的遭遇并非个例。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,老年人患病照料问题逐渐成为职场人面临的普遍困境。不少用人单位出于经营效益考虑,对职工的陪护需求多持拒绝或消极态度,甚至以扣工资、调岗等方式施压。但很多职工不知道的是,自2025年11月1日起,《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》修正案正式施行,上海首次明确增设带薪陪护假制度,为职场赡养人的陪护需求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。
律师红姐结合近期承办的多起类似案例,对该制度进行了详细解读。在浦东某制造业企业工作的张女士,是家中独生女,今年10月母亲因心脏病住院治疗,她向公司申请7天陪护假,却被公司人事以“无相关制度规定”为由拒绝,要求其要么请事假(扣除全额工资),要么自行找人顶岗。张女士无奈之下请了5天事假,回来后发现工资被扣了近3000元。了解到新修订的《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》后,张女士找到律师红姐寻求帮助。
律师红姐指出,根据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《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》修正案明确规定:“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。老年人因患病需要赡养人进行照料护理的,鼓励赡养人所在的用人单位通过调整工作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。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,其赡养人可以享受每年累计不超过五个工作日的陪护假。赡养人为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所生的独生子女的,可以享受每年累计不超过七个工作日的陪护假。陪护假期间的工资,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。”
结合张女士的案例,律师红姐进一步分析:张女士作为独生子女,其母亲患病住院期间,她依法享有每年累计不超过7个工作日的带薪陪护假,公司以“无制度规定”为由拒绝其请假申请,并扣除其事假期间工资的行为,已违反上述条例规定。最终,在律师红姐的协助下,张女士向公司提交了法律依据及母亲的住院证明,公司不仅补发了被扣的工资,还向张女士致歉,并完善了公司内部的带薪陪护假申请流程。
很多用人单位存在一个认知误区,认为带薪陪护假会增加企业用工成本,影响正常生产经营。对此,律师红姐表示,从法律层面来讲,保障职工的带薪陪护假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,而非可选项。该制度的设立,不仅是对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,也是对职工赡养权的尊重,更能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与人文关怀,反而有助于提升职工的归属感和工作积极性,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隐性成本。
律师红姐提醒广大职场人,享受带薪陪护假需满足两个核心条件:一是身份条件,需为患病老年人的赡养人,独生子女可享受更长天数;二是事实条件,需提供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的相关证明,如医院的住院通知书、诊断证明等。职工申请陪护假时,应提前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,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,更不得克扣陪护假期间的工资。
律师红姐提醒:若遇到用人单位拒绝批准带薪陪护假、克扣陪护假工资等情况,职工该如何维权?律师红姐给出了明确的维权路径:首先,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沟通,出示《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争取通过协商解决问题;其次,若协商无果,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,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;最后,若仍无法解决,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,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工资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,必要时可委托专业律师代理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若您正面临类似困扰,可联系律师红组:173 172 13012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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