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家庭财产纠纷中,母亲借钱为儿子购房引发的债务问题屡见不鲜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明确规定,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需满足三大核心要件:
- 共同意思表示:夫妻双方共同签字,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;
- 家庭日常需求:婚姻存续期间,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生活所负债务;
- 例外情形:若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、经营或基于双方合意,即使超出家庭日常需求,仍可能认定为共同债务。
实务焦点:若母亲单方借款为成年子女购房,且子女具备劳动能力,该债务通常被视为个人行为,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。民间借贷中,实际用款人(如子女)若未与出借人达成借款合意,原则上不承担还款责任,除非事后承诺债务加入。法律提示:借款人需明确借款用途与还款主体,避免因债务性质认定不清引发纠纷。
如果您也有这样的困惑,可搜索上海律师网,咨询上海律师红姐。
文章来源于:上海律师网https://www.shanghailushi.com/
遇到法律难题?上海法律咨询 找律师红姐:173172130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