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房屋交易过程中,常常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:老房东将房子卖出后,新房东却想要把原有的租客赶走。那么,新房东究竟有没有这个权利呢?答案是不合法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四百五十八条的明确规定,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,涉及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、收益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,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;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,那就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来处理。而《民法典》第七百二十五条更是明确指出,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,不会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。
如果您也有这样的困惑,可搜索上海律师网,咨询上海律师红姐。
文章来源于:上海律师网https://www.shanghailushi.com/
遇到法律难题?上海法律咨询 找律师红姐:173172130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