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现实生活中,有些夫妻在购房时,会得到父母的资助。比如,甲乙为夫妻,在登记后购房,购房出资款85%为甲的父母提供,并且甲的父母还上了产证,而剩下的15%则由甲与乙的夫妻共同财产还贷。这种情况下,产权登记为甲与其父母,那么乙能否要求取得产权呢?根据法律规定,乙是不能直接取得产权的。因为出资额的大部分(85%)都是甲的父母提供的,并且他们还上了产证。虽然剩下的15%是甲乙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,但登记人只有甲与甲父母。不过,乙可以享受到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房产增值部分的权益。在分割这部分权益时,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,比如双方的出资额、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、有无生育子女、过错程度、家庭贡献大小以及房屋市场价格等。因此,乙在主张权益时,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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