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当今多元化的就业环境中,“打工人”成为“合伙人”的现象逐渐增多。那么,当劳动者成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合伙人后,劳动关系是否还能成立呢?
从法律层面来看,法律并未禁止劳动者成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合伙人,也未禁止合伙人作为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。也就是说,劳动者成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合伙人后,其与个体工商户的劳动合同并不会当然终止。
要判断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,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审查。首先,要考察是否存在用工的事实;其次,要分析双方是否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;再者,判断是否存在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;最后,还需要审查是否存在人身隶属性、经济从属性等因素。只有综合考虑这些方面,才能准确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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